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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母婴,国家公共卫生孕产妇服务内容

时间:2023-03-10 16:29:34 编辑:好孕妈妈

来源:昆明日报-棕榈泉

掌上新闻妊娠和分娩是一个生理过程,但由于其特殊的使命,容易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脆弱性,需要关注和照顾。 为了保障母婴安全,促进产后康复和胎儿健康成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内常住孕产妇提供免费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妇女怀孕后,可在产前、孕期至产后42天享受健康管理。

孕前13周孕妇居住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此建立了《母子健康手册》,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并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同时对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此外,在妊娠16~20周、21~24周、妊娠28~36周、37~40周,均须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教育指导,对孕产妇进行自我管理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及怀孕期间并发症、并发症的防治指导。 随访中发现异常孕妇,应立即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机情况的孕妇,应立即转院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母婴,国家公共卫生孕产妇服务内容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分娩医院转发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在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产后42天,对产妇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和避孕、生殖道感染预防、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和幼儿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思伊

张曦

编辑:夏兰梅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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