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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妇幼保健院生孩子报销标准分享!职工医保能报销多少

时间:2024-08-27 18:00:05 编辑:宝妈

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分娩的孕妇,根据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等不同情况,可以享受不同的报销比例。如果是职工医保,生孩子时一般可以报销80%的生育医疗费用,同时可以报销100%的生育津贴;而居民医保最多可以报销80%的生育费用,其余费用需要自费。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分娩报销标准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又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作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可以为孕妇提供优质的分娩服务,在该院分娩的孕妇,还可以用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报销一部分分娩费用,如果你想知道,这两种报销标准是多少,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居民医保报销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的生育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费用,所以只有居民医保的孕妇,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生完孩子后,可以报销以下费用。 产前检查: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怀孕期间共可报销100元; 顺产:居民医保住院顺产定额报销400元,部分居民医保定额报销600元; 剖宫产:剖宫产按一般住院报销结算,低于400元的一般按400元补足,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非病理性终止妊娠不予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生育费用的80%,另外20%由个人承担。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 1、产前检查门诊报销 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产前检查,包括孕期检查、分娩、剖宫产费用,可报销400元; 2、生育津贴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分娩,可使用生育津贴报销费用,其中顺产报销比例为270%,难产报销比例为320%,剖宫产报销比例为420%,即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生育护理费报销 有生育保险的职工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生育,一般可报销80%的生育护理费,主要是指女职工生育后的护理费、恢复费等,但这些报销标准适用于参加重庆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只有在生育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才能使用。

以上就是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报销标准分享,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报销生育费用的前提,是参加本单位职工从为其足额缴纳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才能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重庆妇幼保健院生孩子报销标准分享!职工医保能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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